大家是不是已经习惯了,
别人说咱文玩人是“玩物丧志”了呢?
大磊子又听到了一个新说法,
有人说玩珠子是“恋物癖”,是病态!
大磊子其实并没有在意,
但是今天随便搜了一下“恋物癖”,
结果……我tm真坐不住了!
提到“恋物”,不知道大家的第一反应是什么?绝大多数人看到这个词语就会想到被社会广泛传播的“恋物癖”人群,觉得他们低俗、变态,而百度搜索“恋物癖”就会有“恋物癖抢小孩袜子”、“恋物癖偷女性丝袜”等等的关键词跳出来,似乎大家都潜移默化地被这种刻板印象束缚了,只要提到“恋物”就冠之以“变态”的头衔,就好像现在很多人仍旧把“同性恋”与“艾滋病”划上等号一样。
之前看到一则新闻,媒体在传播恋物者人群的时候,都给他们打上坏人、偷窥、怪蜀黍甚至猥亵、偷窃等标签。可是这些标签成立吗?我认为是不成立的,如果抛弃“恋物”这个词语不说,猥亵、盗窃本身行为就是犯法的,只不过正好这个犯法的人是恋物者,因此很多时候人们习惯性地将恋物者与违法行为划上了等号。
某媒体微博
其实上述例子只是恋物中的一类人,
这类人群属于恋物者里的极端情况,
我们无法控制所有人群中的极端分子,
这在普通人群中也是一样的道理。
玩文玩算不算恋物?
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,玩文玩确实算恋物,而且我觉得“恋物”是对我们的肯定!为什么这么说呢?
是因为咱们对文玩的喜爱达到了一定的程度,才叫“恋”!
盘玩的时候要净手,体现了我们的“恋”】
清理的时候要细心,体现了我们的“恋”
佩戴的时候要讲究,体现了我们的“恋”
存放的时候要谨慎,体现了我们的“恋”
那么玩文玩算不算是病态呢?我觉得,如果玩文玩是病,那么我愿意一病不起!